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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三清單”公示

        2023-10-23 15:46信息來源: 江油市人社局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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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

        單位:(公章)

        序號

        行政處罰事項

        實施機關

        不予處罰使用條件

        法律依據

        備注

        1

        職業中介機構在職業中介服務不成功后未向勞動者退還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首次發生此類違法行為;2、涉及勞動者人數在3人以內;3、主動整改或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退還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職業中介機構提供職業中介服務不成功的,應當退還向勞動者收取的中介服務費?!毒蜆I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三條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在職業中介服務不成功后未向勞動者退還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2

        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

        立職工名冊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首次發生此類違法行為; 2、違法行為為職工名冊 不全或填寫不全;3、主 動整改或在勞動行政部 門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完善職工名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 2000 元以上2 萬元以下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3

        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勞動合同文本必備條款少量不全或扣押勞動者勞動合同在30日內;2、主動整改或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載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3、未給勞動者造成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4

        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超過規定期限10日內;2、主動整改或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3、未給勞動者造成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5

        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含未按規定縮短工作時間)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首次發生此類違法行為;2、受侵害人人均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但在4小時以內或受侵害人人均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36小時但在54小時以內;3、主動整改或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履行民主協商程序,足額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涉企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行政處罰清單

         

        單位:(公章)

        序號

        行政處罰事項

        實施機關

        從輕處罰使用條件

        法律依據

        備注

        1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關閉或者責令停止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按照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未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擅自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2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偽造、涂改、轉讓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職業中介機構提供虛假就業信息,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偽造、涂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3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職業中介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4

        用人單位發布或者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視性內容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5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采取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開展人力資源服務,以及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招聘人員或者開展其他人力資源服務,不得采取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不得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6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現場招聘會未制定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未核實參加招聘會的招聘單位及其招聘簡章的真實性、合法性,未提前向社會公布招聘會信息并對招聘會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以及舉辦大型現場招聘會不符合《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現場招聘會,應當制定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核實參加招聘會的招聘單位及其招聘簡章的真實性、合法性,提前將招聘會信息向社會公布,并對招聘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舉辦大型現場招聘會,應當符合《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7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建立健全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發布的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泄露或者違法使用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不得泄露或者違法使用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8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時改變用人單位與個人的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串通侵害個人合法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三十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的,不得改變用人單位與個人的勞動關系,不得與用人單位串通侵害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9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人力資源服務,違反《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網絡安全、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和國家有關網絡安全、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10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未備案,設立分支機構及辦理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未備案,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立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11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按規定在服務場所明示營業執照、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和監督電話、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務臺賬、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明示有關事項,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務臺賬,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公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信息,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明示有關事項,未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2

        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網絡招聘信息違規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依法履行信息審查義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未依法履行信息審查義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無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13

        以網絡招聘服務平臺方式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履行核驗、登記義務,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務信息保存義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履行核驗、登記義務,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務信息保存義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第一款: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的。

         

        14

        未經批準擅自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取締或者會同公安機關予以取締,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并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5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籌備設立期間招收學生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籌備設立期間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招生,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并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審批機關撤銷籌備設立批準書。

         

        16

        中外合作辦學者虛假出資或者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者虛假出資或者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處以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

         

        17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職業中介服務、未經許可從事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為沒有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鑒定不合格的人員申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收費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三條: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在職業中介服務不成功后未向勞動者退還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19

        就業中介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就業中介服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禁止就業中介服務機構的下列行為:(一)為無合法證照的單位或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就業中介服務。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就業中介服務機構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至(七)項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其中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至(五)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審批機關還可依法吊銷其辦學、職業介紹、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

         

         

        20

        用人單位招用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須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特種作業工種,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資格證等證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有下列行為:......(二)招用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須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特種作業工種;......(四)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資格證等證件;(五)其他違法行為。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除外。禁止任何個人假借招用人員之名編造虛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騙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三)項規定的;(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向職業介紹機構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的;(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扣押被錄用人員的學歷證、資格證等證件的。

         

        21

        用人單位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2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3

        用人單位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和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4

        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第六款:禁止用人單位的下列行為:……(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和就業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5

        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拒絕或拖延簽訂集體合同、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簽訂或履行集體合同所需資料、勞動標準低于集體合同規定、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抵觸、集體合同不按時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及其他違反集體合同管理規定的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處以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拒絕或者拖延簽訂集體合同的;(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實提供簽訂、履行集體合同所需資料的;(三)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相抵觸的;(五)集體合同文本不按時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查的;(六)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對有前款行為的企業,并可以處以其法定代表人1萬元以下罰款。

         

        26

        用人單位侵害集體協商代表的特殊保護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保證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要的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履行職責占用的時間,視為正常出勤。

        企業對協商代表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

        企業對協商代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協商代表有優先保留工作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27

        用人單位違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28

        用人單位拒絕補發最低工資差額和拒絕支付賠償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拒絕補發最低工資差額和拒絕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給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可處以欠付最低工資差額和賠償金總額13倍的罰款。

         

        29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30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1

        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虛假鑒定意見或診斷證明,或收受當事人財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32

        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于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

        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34

        用人單位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核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5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工傷認定中提供虛假材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工傷認定中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6

        繳費單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社會保險繳費等財務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7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第十四條: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二)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三)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對上述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8

        單位未按規定告知失業人員應當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者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失業人員名單、檔案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單位未按規定告知失業人員應當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者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失業人員名單、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9

        侵害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保障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第二款: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九條第一款: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四)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五)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少于90天的;(六)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以及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的;(七)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八)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的。

         

        40

        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二)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三)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四)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五)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41

        組織和個人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42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未履行查詢義務,或者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一百二十六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違反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未履行查詢義務,或者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由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3

        外國人或者用人單位偽造、涂改、冒用、轉讓、買賣就業證和許可證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對偽造、涂改、冒用、轉讓、買賣就業證和許可證書的外國人和用人單位,由勞動行政部門收繳就業證和許可證書,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4

        濫發、偽造、仿制職業資格證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工人考核條例》第二十七條:違反《技師合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核發辦法和規定,濫發上述證書的,除應當宣布其所發證書無效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通過濫發證書獲取非法收入的,應當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三條(二)中第五項和第十七條(三),偽造、仿制或濫發《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的,除宣布其所發證書無效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通過濫發證書獲取非法收入的,應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

        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未依法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46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47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勞務派遣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8

        勞務派遣單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非法轉讓《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及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勞務派遣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二)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

         

        49

        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二)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

         

        50

        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相關行政部門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負責下列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的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對各自管轄學校的控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一)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二)中小學校以外的其他學校室內區域;(三)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四)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五)圖書館、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美術館、博物館、體育館等室內區域;(六)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室內區域;(七)商場、書店、營業廳等場所室內區域;(八)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車輛、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九)國家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應當確定禁止吸煙區(室)和吸煙區(室),室內吸煙區應當設有通排風設施。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室)吸煙。

        第二十四條:禁止吸煙公共場所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禁煙管理制度,做好禁煙宣傳教育工作;(二)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吸煙標識和監管部門電話;(三)不得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煙者吸煙或者勸其離開該場所。對不聽勸阻的吸煙行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進行取證,并及時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十八條:公共場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者,處2萬元以下罰款:(一)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公共場所未設置吸煙區(室)的;(二)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51

        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參與舉辦民辦學?;蛘咴诿褶k學?;I設期內招生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民辦教育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舉辦、參與舉辦民辦學?;蛘咴诿褶k學?;I設期內招生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六十四條規定給予處罰。

         

        52

        民辦學校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學?;蚋淖兠褶k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民辦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學校的;(二)擅自改變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四)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或者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校長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

         

        53

        民辦學校舉辦者及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利用辦學非法集資,或者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未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侵占學校法人財產或者非法從學校獲取利益;與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或者與其他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學校利益和師生權益;干擾學校辦學秩序或者非法干預學校決策、管理;擅自變更學校名稱、層次、類型和舉辦者的;有其他危害學校穩定和安全、侵犯學校法人權利或者損害教職工、受教育者權益的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民辦學校舉辦者及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舉辦者或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舉辦者或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利用辦學非法集資,或者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的;(二)未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挪用辦學經費的;(三)侵占學校法人財產或者非法從學校獲取利益的;(四)與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或者與其他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學校利益和師生權益的;....(六)干擾學校辦學秩序或者非法干預學校決策、管理的;(七)擅自變更學校名稱、層次、類型和舉辦者的;(八)有其他危害學校穩定和安全、侵犯學校法人權利或者損害教職工、受教育者權益的行為的。

         

        54

        民辦學校違背國家教育方針,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或者未保障學校黨組織履行職責;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未依法履行職責;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校舍、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違反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未依法履行公示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有關材料、財務狀況等信息披露義務,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實;未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給予處罰:(一)違背國家教育方針,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或者未保障學校黨組織履行職責的;(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三)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四)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五)校舍、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六)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七)違反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的;......(十)未依法履行公示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有關材料、財務狀況等信息披露義務,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實的;(十一)未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或者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校長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

         

        55

        同時舉辦或者實際控制多所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所舉辦或者實際控制的民辦學校疏于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同時舉辦或者實際控制多所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者實際控制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對所舉辦或者實際控制的民辦學校疏于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整頓;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發生同類問題的,15年內不得舉辦新的民辦學校,情節嚴重的,10年內不得舉辦新的民辦學校。

         

        56

        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工資;未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工資;(二)未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三)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

         

        57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或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一)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58

        分包單位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或未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動用工進行監督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或未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分包單位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三)分包單位未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動用工進行監督管理;(四)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59

        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三)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從輕處罰的

         

         

         

        涉企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清單

         

        單位:(公章)

        序號

        行政處罰事項

        實施機關

        減輕處罰使用條件

        法律依據

        備注

        1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關閉或者責令停止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按照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未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擅自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2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偽造、涂改、轉讓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職業中介機構提供虛假就業信息,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偽造、涂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3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職業中介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4

        用人單位發布或者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視性內容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5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采取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開展人力資源服務,以及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招聘人員或者開展其他人力資源服務,不得采取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不得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6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現場招聘會未制定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未核實參加招聘會的招聘單位及其招聘簡章的真實性、合法性,未提前向社會公布招聘會信息并對招聘會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以及舉辦大型現場招聘會不符合《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現場招聘會,應當制定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核實參加招聘會的招聘單位及其招聘簡章的真實性、合法性,提前將招聘會信息向社會公布,并對招聘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

        舉辦大型現場招聘會,應當符合《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7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建立健全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發布的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泄露或者違法使用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不得泄露或者違法使用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8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時改變用人單位與個人的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串通侵害個人合法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三十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委托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的,不得改變用人單位與個人的勞動關系,不得與用人單位串通侵害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9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人力資源服務,違反《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網絡安全、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和國家有關網絡安全、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10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未備案,設立分支機構及辦理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未備案,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立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未書面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11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按規定在服務場所明示營業執照、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和監督電話、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務臺賬、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明示有關事項,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務臺賬,未按照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公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信息,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明示有關事項,未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2

        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網絡招聘信息違規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依法履行信息審查義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未依法履行信息審查義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無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13

        以網絡招聘服務平臺方式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履行核驗、登記義務,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務信息保存義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履行核驗、登記義務,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務信息保存義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第一款: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的。

         

        14

        未經批準擅自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取締或者會同公安機關予以取締,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并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5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籌備設立期間招收學生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籌備設立期間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招生,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并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審批機關撤銷籌備設立批準書。

         

        16

        中外合作辦學者虛假出資或者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者虛假出資或者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處以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

         

        17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職業中介服務、未經許可從事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為沒有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鑒定不合格的人員申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收費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三條: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在職業中介服務不成功后未向勞動者退還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19

        就業中介服務機構為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就業中介服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禁止就業中介服務機構的下列行為:(一)為無合法證照的單位或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提供就業中介服務。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就業中介服務機構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至(七)項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其中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至(五)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審批機關還可依法吊銷其辦學、職業介紹、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

         

        20

        用人單位招用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須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特種作業工種,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資格證等證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有下列行為:......(二)招用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須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特種作業工種;(四)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資格證等證件;(五)其他違法行為。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除外。禁止任何個人假借招用人員之名編造虛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騙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三)項規定的;(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向職業介紹機構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的;(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扣押被錄用人員的學歷證、資格證等證件的。

         

        21

        用人單位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2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3

        用人單位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和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4

        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第六款:禁止用人單位的下列行為:……(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和就業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5

        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拒絕或拖延簽訂集體合同、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簽訂或履行集體合同所需資料、勞動標準低于集體合同規定、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抵觸、集體合同不按時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及其他違反集體合同管理規定的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處以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拒絕或者拖延簽訂集體合同的;(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實提供簽訂、履行集體合同所需資料的;(三)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相抵觸的;(五)集體合同文本不按時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查的;(六)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對有前款行為的企業,并可以處以其法定代表人1萬元以下罰款。

         

        26

        用人單位侵害集體協商代表的特殊保護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保證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要的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履行職責占用的時間,視為正常出勤。

        企業對協商代表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

        企業對協商代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協商代表有優先保留工作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27

        用人單位違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28

        用人單位拒絕補發最低工資差額和拒絕支付賠償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拒絕補發最低工資差額和拒絕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給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可處以欠付最低工資差額和賠償金總額13倍的罰款。

         

        29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30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1

        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虛假鑒定意見或診斷證明,或收受當事人財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32

        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于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

        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34

        用人單位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核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5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工傷認定中提供虛假材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工傷認定中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6

        繳費單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社會保險繳費等財務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7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第十四條: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二)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三)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對上述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8

        單位未按規定告知失業人員應當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者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失業人員名單、檔案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單位未按規定告知失業人員應當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者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失業人員名單、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9

        侵害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保障權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第二款: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九條第一款: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四)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五)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少于90天的;(六)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以及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的;(七)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八)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的。

         

        40

        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二)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三)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四)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五)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41

        組織和個人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42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未履行查詢義務,或者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一百二十六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違反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未履行查詢義務,或者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由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3

        外國人或者用人單位偽造、涂改、冒用、轉讓、買賣就業證和許可證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對偽造、涂改、冒用、轉讓、買賣就業證和許可證書的外國人和用人單位,由勞動行政部門收繳就業證和許可證書,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4

        濫發、偽造、仿制職業資格證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工人考核條例》第二十七條:違反《技師合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核發辦法和規定,濫發上述證書的,除應當宣布其所發證書無效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通過濫發證書獲取非法收入的,應當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三條(二)中第五項和第十七條(三),偽造、仿制或濫發《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的,除宣布其所發證書無效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通過濫發證書獲取非法收入的,應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

        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未依法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46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47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勞務派遣規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8

        勞務派遣單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非法轉讓《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及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勞務派遣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二)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

         

        49

        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二)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

         

        50

        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相關行政部門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負責下列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的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對各自管轄學校的控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一)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二)中小學校以外的其他學校室內區域;(三)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四)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五)圖書館、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美術館、博物館、體育館等室內區域;(六)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室內區域;(七)商場、書店、營業廳等場所室內區域;(八)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車輛、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九)國家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應當確定禁止吸煙區(室)和吸煙區(室),室內吸煙區應當設有通排風設施。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室)吸煙。

        第二十四條:禁止吸煙公共場所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禁煙管理制度,做好禁煙宣傳教育工作;(二)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吸煙標識和監管部門電話;(三)不得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煙者吸煙或者勸其離開該場所。對不聽勸阻的吸煙行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進行取證,并及時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十八條:公共場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者,處2萬元以下罰款:(一)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公共場所未設置吸煙區(室)的;(二)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51

        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參與舉辦民辦學?;蛘咴诿褶k學?;I設期內招生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民辦教育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舉辦、參與舉辦民辦學?;蛘咴诿褶k學?;I設期內招生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六十四條規定給予處罰。

         

        52

        民辦學校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學?;蚋淖兠褶k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民辦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學校的;(二)擅自改變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四)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或者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校長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

         

        53

        民辦學校舉辦者及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利用辦學非法集資,或者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未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侵占學校法人財產或者非法從學校獲取利益;與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或者與其他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學校利益和師生權益;干擾學校辦學秩序或者非法干預學校決策、管理;擅自變更學校名稱、層次、類型和舉辦者的;有其他危害學校穩定和安全、侵犯學校法人權利或者損害教職工、受教育者權益的行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民辦學校舉辦者及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舉辦者或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舉辦者或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利用辦學非法集資,或者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的;(二)未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挪用辦學經費的;(三)侵占學校法人財產或者非法從學校獲取利益的;(四)與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或者與其他民辦學校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學校利益和師生權益的;....(六)干擾學校辦學秩序或者非法干預學校決策、管理的;(七)擅自變更學校名稱、層次、類型和舉辦者的;(八)有其他危害學校穩定和安全、侵犯學校法人權利或者損害教職工、受教育者權益的行為的。

         

        54

        民辦學校違背國家教育方針,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或者未保障學校黨組織履行職責;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未依法履行職責;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校舍、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違反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未依法履行公示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有關材料、財務狀況等信息披露義務,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實;未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給予處罰:(一)違背國家教育方針,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或者未保障學校黨組織履行職責的;(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三)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四)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五)校舍、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六)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七)違反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的;......(十)未依法履行公示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有關材料、財務狀況等信息披露義務,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實的;(十一)未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或者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校長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

         

        55

        同時舉辦或者實際控制多所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所舉辦或者實際控制的民辦學校疏于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同時舉辦或者實際控制多所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者實際控制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對所舉辦或者實際控制的民辦學校疏于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整頓;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發生同類問題的,15年內不得舉辦新的民辦學校,情節嚴重的,10年內不得舉辦新的民辦學校。

         

        56

        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工資;未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工資;(二)未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三)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

         

        57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或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一)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58

        分包單位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或未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動用工進行監督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或未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分包單位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三)分包單位未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動用工進行監督管理;(四)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59

        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規定情形,應在幅度內減輕處罰的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三)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單位:(公章)

        序號

        企業名稱

        所在縣(市、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行業類別

        備注

        1

        四川匯通能源裝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江油市

        91510700754705621D

        制造業

         

        2

        四川六合特種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油市

        9151070076230115X9

        制造業

         

        3

        四川雙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油市

        91510781214300316M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4

        國能四川天明發電有限公司

        江油市

        915107810603331061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5

        四川超聲印制板有限公司

        江油市

        91510700708972585E

        制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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